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艳萍、曹磊、许晓芳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