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03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48,8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奇 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胡家其、 叶鸣琦,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 限售股共计 5,548,800 股(其中胡家其 5,038,800 股,叶鸣琦 510,000 股),将 于 2018 年 2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2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公司股东胡家其、 叶鸣琦分别持有限售股2,964,000股、300,000股。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2,8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实施 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8,000 万股增加至 13,6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000,000 股。公司股东胡家其、叶鸣 琦持有的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分别增加至 5,038,800 股、51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1 名激励对象 4,177,400 股限制性股票。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0,177,4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177,4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00,000 股。 公司股东胡家其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 5,038,800 股;股东叶鸣琦本次授 予 150,000 股,持有的限售股由 510,000 股增加至 66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177,4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177,4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0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股东胡家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股东叶鸣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 50%;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职务 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胡家其、叶鸣琦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 机构对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48,8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备注 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1 胡家其 5,038,800 3.59% 5,038,800 0 2 叶鸣琦 660,000 0.47% 510,000 150,000 注1 合计 5,698,800 4.07% 5,548,800 150,000 注 1:股东叶鸣琦共持有限售流通股 660,000 股,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10,000 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150,000 股,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到解 锁期。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件 的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1,400,000 0 71,400,000 流通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4,777,400 -5,548,800 29,228,6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6,177,400 -5,548,800 100,628,600 无限售条件的A 股 34,000,000 5,548,800 39,548,8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4,000,000 5,548,800 39,548,800 股份总额 合计 140,177,400 0 140,177,4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