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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1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度,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
委托关联方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电镀加工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
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与宁波榆林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同意2018年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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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7 预计金额          2017 年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00                   699.85

                       合    计                                       700                   699.8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本次预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比例(%)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宁波榆林
接受关联人提
                金属制品          950            87.73       698.83           40.93        业务增长需要
供的劳务
                有限公司
         合计                     950            87.73       698.83           40.9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汪永余
          注册资本:145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电镀加工(按环保部门核定的项目内容加工);金属制品、家用
     电器、厨房用具、文具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2、关联关系
          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汪永琪、汪兴琪、张良川、胡家其、
     汪伟东、汪东敏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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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依据生产需要把所需电镀的壳体、安装板、刹车杆等产品,委托榆
林金属进行电镀加工,2018 年度电镀加工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 万元。
    2、公司需榆林金属提供的电镀加工包括滚镀和挂镀,因所需电镀产品品种、
规格繁多,定制化程度相对较高,无第三方电镀价格可供参考,公司电镀价格以
成本加成法为定价依据,即滚镀、挂镀镀件价格分别按镀件重量、镀件面积确定
单位成本后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率确定最终产品电镀价格。
    3、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加工费,付款时间为开票后 2 个月内。
    4、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与榆林金属签订了电镀加工协议,此协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生产加工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时需对部分配件(如离合器壳
体、安装板等)表面进行电镀,以起到美观及防锈作用。榆林金属电镀车间具有
规模大、工艺先进、种类齐全等优势,且与公司厂区相邻,综合考虑电镀质量和
产量、运输和管理成本、交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大部分电镀业务由榆林
金属提供,因此该关联交易具有现实上的必要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
开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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