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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3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
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同
意以 15,000 万元认缴基金出资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筹集资金、签署框架协议、基金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办理设
立程序等。
    《关于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36)详见 2018 年 7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并注销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陈伟锋、王慧敏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000 股,回购价格为 10.34 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7)详见 2018 年 7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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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上述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周陈先生、叶鸣琦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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