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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0-02-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奇精机械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骏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炜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机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奇精机械进行持
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7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9 年度
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持续督导期内,督导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公司已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均得到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露文件一致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成立了以保荐代表
                                        人为组长的持续督导小组,公司共召开股东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大会5次,保荐代表人或持续督导小组成员
                                        列席股东大会3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成立了以保荐代表
                                        人为组长的持续督导小组,公司共召开董事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 16 次,保荐代表人或持续督导小组成员
                                        列席董事会 1 次,历次会议保荐代表人均事
                                        先审阅议案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12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小组未列席公司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是,保荐机构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并于现场检查
                                        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
                                        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2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等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9、股权变动                              无        不适用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11、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2、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3、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及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时严格   的原因及解
                                                   履行     决措施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规范资金往来承诺                                   是        不适用
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失信补救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规范票据使用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张   炜
                         金   骏              张   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