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奇精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机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国信证券对奇精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信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
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1
情况 内容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主要办公地址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保荐代表人 金骏、张炜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571-85316112、0755-8213083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 28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汪伟东
联系人 田林
联系电话 0574-6531099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1 月 18 日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2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 1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7 年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告
2018 年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告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公告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告
四、保荐工作概述
情况 内容
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
导期)发布的主要信息披露文件已经保荐代表人事前审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阅或事后及时审阅。
保荐代表人认为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2017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24 日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2018 年度,保
2、现场检查情况 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25 日对公司进行了定期
现场检查;2019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19 日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2020 年度,保荐
2
情况 内容
代表人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3 日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
场检查。检查了奇精机械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等情况以及业绩情
况。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 制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
易制度等)情况 能有效执行上述规章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42,2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49.80 万元,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海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无余
额,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 3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金专户情况 额为 31,943.21 万元,分别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和交通银行宁波
宁海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8,430.69 万元。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
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情况,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
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反相关规
定的情况。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15 次,董事会 49
情况 次,保荐代表人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列席相关会议。
持续督导期内,2017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2017 年
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的核查意见》,2017 年 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18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2018 年 1 月出具《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 年 3 月出
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
年 3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
3
情况 内容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2018 年 3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2018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
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2019 年 1 月出具《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 年 3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2019 年 3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
导年度报告书》,2019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报告》;
2020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2020 年 1 月出具《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 年 1 月出
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
年 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2020 年 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0 年
11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
查意见》,2020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2020 年 12 月出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报告》。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件,
(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
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的情况
报送文件等)
4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目 内容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
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保荐工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
作的情况 较好完成相关工作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内容
奇精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季诚永先生和张炜先生,
2019 年 1 月奇精机械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发行上市工作,国信证券指定金骏先生、
张炜先生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代表人,2019 年 1 月起公司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金骏先生和张炜先生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内容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分
无
析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毕,因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保荐人将对于募集资金
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及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张 炜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