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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转股代码:191524           转股简称:奇精转股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永琪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投集团”)签订了《宁波
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汪永琪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工投集团受让奇精控股持有的 56,135,298 股公司股
份和汪永琪持有的 1,491,368 股公司股份,合计 57,626,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9.99%,转让价格约为每股人民币 15.27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8.80 亿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工投集团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最大的股东,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豁免奇精控股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和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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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豁免公
司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 年 3 月 15 日,奇精控股质押给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有限公司的 5,971,112
股公司股票已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2021 年 3 月 22 日,宁波工投集团收到宁波市国资委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
复》(甬国资办[2021]16 号),同意宁波工投集团以 8.8 亿元的价格收购奇精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 57,626,666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宁波工投集团收购本公司股
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宁波工投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
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
183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宁波工投集团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宁波工投集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
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奇精控股、汪永琪和宁波工投集团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 上证股转确字【2021】第 52 号(1-2))。
2021 年 5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奇精控股和汪永琪先生已分别将持有的
56,135,298 股公司股份和 1,491,368 股公司股份,合计 57,626,666 股,过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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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工投集团,过户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次过户完成登记后,宁波工投
集团持有公司 57,626,6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相关说明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奇精控股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宁
波工投集团豁免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
公司 22.8096%股份(对应 43,824,702 股)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
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1)标的股份完成过户至宁波工投集团名下;
    (2)奇精控股和汪永琪已收到宁波工投集团足额支付的本协议约定的转让
总价的 95%;

    公司董事会换届且宁波工投集团提名的超过届时公司章程规定的过半数的
董事当选(以相关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为准)均满足之日起(“表决权放弃
日”),奇精控股放弃表决权的期间为表决权放弃日起至长期。奇精控股承诺转
让完成之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奇精控股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的先决条件尚未完全
达成。待上述条件达成后,宁波工投集团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最大的股东,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国资
委。

    上述事项的达成结果和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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