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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2021-06-0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版)



     上市公司名称: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奇精机械

     股票代码:603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 2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二月




                                     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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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 1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3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40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4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46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4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4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55
财务顾问声明 ................................................................................................................................... 56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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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工投
                           指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受让方
奇精机械/上市公司/标的公
                           指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司/目标公司
奇精控股/转让方一          指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二                   指   汪永琪

转让方                     指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汪永琪

宁波通商集团               指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国资委               指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拟通 过协 议 转 让的 方 式 受让 上市 公 司
                                57,626,66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9931%。其中,
                                奇精控股转让其持有的56,135,29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29.2169%),汪永琪转让其持有的1,491,368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7762%)。同时,奇精控股将根
                                据相关协议规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上
                                市公司22.8096%股份(对应43,824,702股)对应的表决权,
                                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票的表决权。届时,宁
                                波工投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汪永琪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格式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格式准则16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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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平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44950738G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11 月 18 日至长期
 控股股东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 221 号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经营,实物租赁,资产出售,机电、
                         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化工产品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与创意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营
 经营范围:
                         策划,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工投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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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通商集团持有宁波工投集团 90%的股权,为宁波
工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900686311
法定代表人               张旦
控股股东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7 月 7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 12 号 9 楼
                         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重大经济建设项
                         目投融资;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及股权管理与处置;
                         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宁波市国资委持有宁波通商集团 100%股权,为宁波通商集团控股股东。宁
波市国资委为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宁波市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
出资人职责。故,宁波市国资委为宁波工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类型                     机关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20377561389XC
负责人                   徐红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 12 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工投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
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                       直接持有   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
1                                   26,000.00
       公司                                           100%     投资咨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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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工投产业投资基金有                    直接持有
2                             160,000.00                   实业投资
     限公司                                      100%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                    直接持有
3                              11,700.00                   创业投资
     司                                          100%

     宁波奔野实业投资有限公                    直接持有
4                              3,373.19                    实业投资
     司                                          100%
     宁波和丰投资管理有限公                    直接持有
5                               500.00                     投资管理
     司                                           100%
     宁波庄市亚历机电有限公                    直接持有
6                               249.18                     定时器、电气开关、灯具制造
     司                                           100%
     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                    直接持有
7                              28,500.00                   实业投资
     营有限公司                                    80%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                    直接持有    实业项目投资、咨询、房产租
8                              50,000.00
     营有限公司                                    75%     赁
     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                    直接持有
9                              1,028.00                    化工产品销售
     司                                          70.82%
                                               直接及间
     宁波欧迅创意置业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会展
10                              500.00         接 持 有
     司                                                    服务
                                               100%
                                               直接及间
11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23,965         接 持 有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48.0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通商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万      持股(控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元)          制)比例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经
                                                           营,实物租赁,资产出售,机
                                                           电、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化工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1                             210,000.00         90%      产品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
     司
                                                           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工业与创意设计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经营策划,财务咨询。
                                                           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投资、
                                                           管理;资产经营;房屋租赁;
                                                           汽车和船舶租赁服务;酒店管
                                                           理;餐饮管理;会务服务;停
                                                           车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房地
     宁波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
 2                             250,000.00       100.00%    产开发及物业服务;旅游景区
     有限公司
                                                           服务与管理;出境旅游业务、
                                                           入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旅
                                                           游项目设计及咨询;文艺表演;
                                                           商务信息咨询;体育场馆经营;
                                                           养老服务。
                                                           电视广播节目制作;影视剧制
     宁波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                                作、复制、发行;影视策划;
 3                             80,000.00         100%
     司                                                    广告服务;演艺活动组织策划;
                                                           会展服务;艺术特长项目培训;

                                           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体育赛事运营;物业管理;自
                                                    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
                                                    有场地及房屋租赁;演出设备、
                                                    直录播器材租赁;软件应用与
                                                    开发;食用农产品、食品、日
                                                    用品、化妆品、服饰、家用电
                                                    器的批发、零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零售;药品经营;卫生消
                                                    毒产品的批发零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
                                                    程项目代建;土地整理;实业
     宁波市中山路街区开发投
 4                            80,000.00    100%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
     资有限公司
                                                    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
                                                    服务。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5                            50,800.00     90%     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
     司
                                                    投资。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
                                                    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
                                                    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智
                                                    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
 6                            500,000.00   96.54%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
     公司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
                                                    力发电;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水产养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质量
                                                    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
                                                    开发经营。
                                                    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实施经
                                                    营管理;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及
                                                    其他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                         经营和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未
 7                            293,670.00   76.62%
     司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
                                                    重要商品市场投资建设;菜篮
                                                    子商品流通供应管理;与市场
 8   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75.65%
                                                    建设配套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


                                       8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会展服务;物业服务;连锁经
                                                      营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
     宁波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
 9                            500,000.00     100%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业(有限合伙)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宁波市甬欣产业投资合伙
10                            2,000,000.00   80.00%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企业(有限合伙)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宁波市甬宁基建投资合伙
11                            3,000,000.00   73.00%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企业(有限合伙)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
     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12                              60,000       100%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公司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版物批发、零售;音像制品
                                                      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
                                                      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
                                                      售;文化创意设计;文化交流
                                                      活动策划;广告制作、发布、
                                                      代理;实业投资;物业管理;
                                                      自有房屋租赁;文化用品、图
                                                      书、音像制品出租;互联网信
                                                      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
13                              27,000       100%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司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出版
                                                      物批发,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
                                                      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
     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                           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污水
14                              20,000       100%
     司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停车场服
                                                      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
                                                      告制作;企业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9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
                                                   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
                                                   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创业投资;企业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宁波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15                            10,000        100%
     司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会议及
                                                   展览服务;广告制作;音像制
                                                   品出租;电影摄制服务;摄像
                                                   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物业管理;票务代理服务;
                                                   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
                                                   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
                                                   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
                                                   训);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16   宁波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7,000         100%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
                                                   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
                                                   演出场所经营;音像制品制作;
                                                   音像制品复制;艺术考级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
     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17                            5,000         100%   部门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司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10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速公路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18   宁波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00%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
                                                  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
                                                  营等服务;创业投资;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
                                                  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专
                                                  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
                                                  理;农、林、牧、副、渔业专
     宁波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
19                            1,040        100%   业机械的销售;农村民间工艺
     公司
                                                  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
                                                  及其他相关服务;人工造林;
                                                  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通用
                                                  和专用设备、电子信息技术、
                                                  监视监测系统、计算机软硬件
                                                  的研发;通用专用设备、电子
                                                  产品、监视设备的批发;科普
                                                  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环境、
                                                  水质、食品、化工检验检测;
     宁波海研院科技发展有限                       环境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0                            1,000        100%
     公司                                         施工、咨询;海洋技术咨询服
                                                  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自有
                                                  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会计咨询;税务
                                                  代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市
                                                  场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组织产权交易(包括企业
                                                  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涉讼涉诉资产及其他公
                                                  共资源等),开展产权交易服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
21                            1,000        100%   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兼营:经
     司
                                                  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计算
                                                  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举办产权交易洽谈会,提供投
                                                  资、招商、产权转让、产权收


                                      11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购信息服务,为企业改制提供
                                                    咨询、策划服务,代办权证登
                                                    记手续;投资咨询(除证券、
                                                    期货);为公司制企业(除上
                                                    市公司)提供股权委托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林业有害生
                                                    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
                                                    性活动;森林改培;森林经营
                                                    和管护;生态资源监测;工程
     宁波市林业资产经营管理
22                            400          100%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森林
     有限公司
                                                    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林
                                                    业产品销售;生态保护区管理
                                                    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物业
                                                    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
                                                    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投资咨
                                                    询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
                                                    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
     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
23                            9,000        94.44%   化工产品、润滑油、燃料油、
     司
                                                    金属、建材、纺织、仪器仪表、
                                                    日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
                                                    电、农畜产品的批发、零售;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本公司房屋租赁。
                                                    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基础
     宁波机场迁建投资有限公
24                            5,000         80%     设施建设、场地及设备搬迁、
     司
                                                    物业管理。
                                                    水稻种子的生产、研发;农作
                                                    物种子的批发、零售;仓储;
                                                    种子精选;加工机械及仪器仪
                                                    表、包装用品的批发、零售;
25   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8,100        56.13%
                                                    种子生产技术推广服务;自有
                                                    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26   兴仁市甬兴经贸有限公司   1,000        55.13%   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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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
                                                   肉禽蛋(除活禽)的批发、零售
                                                   及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
                                                   的收购;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会务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
                                                   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27    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5,000        50.41%
                                                   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
                                                   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
                                                   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

     宁波工投集团是经宁波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市属工业及相关领域国有资
产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宁波市工业的主要投资主体,宁波市主要国资经
营主体之一,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的职责,
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实物租赁、资产出售、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策划、
财务咨询。

     (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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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工投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061,606.02     985,516.32         920,181.27         933,848.56

负债总额                   319,748.01     310,316.89         334,344.91         322,347.87

所有者权益总额             741,858.02     675,199.43         585,836.36         611,50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52,461.19     625,109.59         516,430.39         542,768.50
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30.12%           31.49%          36.33%             34.52%
                       2020 年前三季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度
营业收入                   365,843.65     604,198.58         376,009.57         181,403.54

营业成本                   342,693.73     571,534.10         355,166.98         161,099.72

利润总额                    37,632.59         38,422.12       23,827.23          24,446.63

净利润                      33,655.37         35,176.10       22,130.71          20,00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3,648.39         34,394.05       21,806.32          20,130.28
者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5.27%            6.03%           4.12%              3.70%
    注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工投集团2017年、2018年、2019
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8]D-0762号、[2019]D-0358号、[2020]D-0480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工投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
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田平岳               董事长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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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文祥         副董事长、总经理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李凌                  董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费震宇                  董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裘伟                  董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胡亮                  董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王伟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戴劲松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姚利群                  监事             女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张雄杰                职工监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何芳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吕明华                专职监事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张志敏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励中柱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余红琴                总会计师           女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应利人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赵楠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
      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工投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情况
      如下:

序   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股票简称                   (万元)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车
                                              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燃
                                              料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
                                              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8.88%
1    维科技术       600152        42,092.01
                                              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限分支机构            [注 1]
                                              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锂
                                              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咨
                                              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家纺织品、针织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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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布的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分支机
                                       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除外;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
                                       询、投资咨询服务。
          注1:宁波工投集团直接持有维科技术 0.40%股权,通过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持有维科技术8.48%股权,故宁波工投集团间接持有维科技术8.88%股权。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工投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通商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情况
      如下:

序   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股票简称                (万元)
                                         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69.26 %
1    宁波富达       600724   144,524.11  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注 1]
                                         技术除外;计算机产品设计。
                                         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
                                         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
                                         实业投资;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
                                         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
                                         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
                                                                                    22.92%
2    宁波建工       601789     97,608.00 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机
                                                                                     [注 2]
                                         械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
                                         安装;建材及结构测试;物业服务;建材、
                                         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装卸搬运服务;自
                                         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下
                                         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构件、机械设备及配
                                         件的制造、加工;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车
                                         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燃
                                         料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
                                         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限分支机构
                                         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锂
                                                                                     7.99%
3    维科技术       600152     42,092.01 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咨
                                                                                     [注 3]
                                         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家纺织品、针织品、
                                         装饰布的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分支机
                                         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除外;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
                                         询、投资咨询服务。
           注1: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股权,宁波城建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宁波富达76.95%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宁波富达69.26 %股权。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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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6.62%股权,宁波交通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宁波建工29.92%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宁波建工22.92%股权。
    注3: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工投集团 90%股权,宁波工投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维
科技术8.88%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维科技术7.99%股权。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无其他持有境
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工投集团持股 5%以上的境内、
境外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宁波东海银行股                           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1                       101,800.00     20.00%
        份有限公司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融资租赁
        东海融资租赁股
 2                        31,444.97     34.20%   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未经金融
        份有限公司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工投集团无其他持股 5%以上的境
内、境外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持股 5%以上
的境内、境外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宁波东海银行股                18.00%     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1                       101,800.00
        份有限公司                     [注 1]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宁波通商银行股                 6.61%
 2                       522,000.00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份有限公司                     [注 2]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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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
                                              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保险兼
                                              业代理业务(限许可证核定代理险种经
                                              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融资租赁
      东海融资租赁股                 30.78%
  3                      31,444.97            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未经金融
      份有限公司                      [注 3]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注1: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工投集团 90%股权,宁波工投集团直接持有宁波东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宁波东海银行18.00%股权。
    注2: 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 94.44%股权,宁波宁兴(集
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宁
波通商银行6.61%股权。
    注3:宁波通商集团直接持有宁波工投集团 90%股权,宁波工投集团直接持有东海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4.20%股权,故宁波通商集团间接持有东海融资租赁30.78%股权。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无其他持股 5%
以上的境内、境外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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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属唯一以工业及信息化产业投资为主
业的国有投资集团,承担为宁波市实施产业基础高级化、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使命。

     本次权益变动,宁波工投集团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按照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围绕宁波市重点培育的产业发展方向,
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资本化改革和国有资本基金化运作,加快与资本市场的接轨,
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助力宁波市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未来,宁波工投集团将按照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
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调整产业结构,谋求长期、健
康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提升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信息披露
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
中所获得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2 月 20 日,宁波工投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份转
让协议》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具体事项。

     2、2021 年 2 月 22 日,奇精控股、汪永琪与宁波工投集团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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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包括:

     1、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2、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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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工投集团将直接持有奇精机械57,626,666股股份,占
奇精机械总股本的29.9931%,其中,奇精控股转让其持有的56,135,298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2169%),汪永琪转让其持有的1,491,368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0.7762%)。同时,奇精控股将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无条件且不
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2.8096%股份(对应43,824,702股)对应的表
决权,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票的表决权。届时,宁波工投集团将成
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1年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奇精控股、汪永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以共计880,000,000.00元的价格(约为每股人民币15.27元)受让奇精控股、汪永
琪持有的奇精机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57,626,666股股份(占奇精机械总股本
的29.9931%),同时,奇精控股将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
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2.8096%股份(对应43,824,702股)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
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

     (一)签署主体

     转让方一: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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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汪永琪


     转让方二:汪永琪
     公民身份号码:330226195209237038


     (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合称为“转让方”)


     受让方: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 22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平岳




  (以上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二)签署时间

     2021 年 2 月 22 日

     (三)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将其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持有的目标公司 57,626,666 股股份(占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9.993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其中转让方一拟向受让方转
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56,135,298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9.2169 %);转
让方二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491,368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
的 0.7762 %)。

     (四)股份转让方式及价款支付安排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约为每股人民币 15.2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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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捌亿捌仟万元整
(RMB880,000,000.00 元)(下称“转让总价”)。

    3、各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及支付先决条件如下:

    (1)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总价的 5%,即人民币肆仟肆佰
万元整(RMB44,000,000.00 元)。受让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
方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和受让方共同开设的共管账户(以
受让方名义开设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
款:

    ① 本协议已经签署;

    ② 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满足并有效,转让方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如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双方未能完成目标股份交割的,则受让方有
权解除账户共管,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归于受让方所有。

    (2)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总价的 35%,即人民币叁亿零
捌佰万元整(RMB308,000,000.00 元)。受让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
受让方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协议约定的收款账户支付第二期标的股
份转让价款,并同意解除对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监管并向转让方约定的收款账
户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① 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② 就本次股份转让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
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其他相应文件;

    ③ 受让方收到交易所出具的流通股协议转让确认函;

    ④ 标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⑤ 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转让方一的自愿锁定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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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 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满足并有效,转让方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此时,受让方累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总价的 40%。

    (3)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总价 55%,即人民币肆亿捌仟
肆佰万元整(RMB484,000,000.00 元)。受让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
受让方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约定的收款账户支付第三期标的
股份转让价款:

    ① 标的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
过户确认文件;

    ② 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满足并有效,转让方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此时,受让方累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总价的 95%。

    (4)剩余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总价的 5%,即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
(RMB44,000,000.00 元),将于交割日后满 6 个月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形之日
起十(1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约定的收款账户支付:

    ① 未出现因本协议签署前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未向受让方披露的事项导致目
标公司已发生或正在发生损失的;

    ② 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满足并有效,转让方不存在违
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如出现上述情形且已造成或将造成受让方或目标公司损失的,受让方有权从
剩余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对受让方损失的补偿。

     (五)标的股份过户

     1、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转让方一的自愿锁定承诺、受让方与目
标公司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及受让方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份
转让的批准后三个交易日(即交易所的交易日,下同)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
目标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流通股协议转让确认申请文件;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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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后三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目标公司向中登公司提交
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申请文件;后续双方共同配合目标公司尽快取得中登公司的
股权过户确认文件,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2、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
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
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担保物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六)目标公司治理

    交割日后五个交易日内,转让方促成目标公司召开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发出
召开标的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标的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改组(换届)、
监事会改组(换届)、高级管理层调整(换届)等事项,配合受让方对目标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调整。转让方承诺其推荐至目标公司的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具体调整如下:

     1、双方对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目标公司董事会拟由 9 人组成,董事
长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受让方推荐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转让方推荐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双方应促使并推动上述董事候选人在目标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中当选;转让方应促使并推动受让方推荐的候选人当选董事在目标公司董
事会中超过半数席位,以使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双方共同推荐受让方
委派人员担任目标公司董事长至新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目标公司新一届董事会
产生需按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规则和目标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程序。目标公司战
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推荐
的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确定中应共同选举至少一名受让方推荐的董事为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

     2、双方对目标公司的监事会进行改组,目标公司监事会拟由 3 人组成。其
中,受让方推荐 1 名监事候选人、转让方推荐 1 名监事候选人,双方应促使并推
动上述监事候选人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中当选,并和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
新一届监事会。双方共同推荐受让方的当选监事为目标公司监事会主席候选人。
目标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会主席的产生需按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规则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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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程序。

    3、双方对目标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调整(换届)。目标公司现有中高级
管理人员在尽责履职的前提下保持相对稳定,适当调整、优化目标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目标公司的总经理由转让方推荐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双方均
可向目标公司推荐副总经理,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目标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由受让方推荐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

    4、若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以与国资
监管要求相衔接。

     (七)股份转让过渡期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为本次股份转让过渡期。

     2、股份转让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对标的股份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
有标的股份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不对标的股份设置任何新增的权利限制;
合理、谨慎地管理标的股份,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股份价值减损的行为。

     3、股份转让过渡期内,转让方及其控制的目标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目标公司
尽善良管理义务,应确保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符合法律法规和良好经营惯例的
方式保持正常运营,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
效、被撤销的行为。

     4、股份转让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已实现披露的外,转让方承
诺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1)改变和调整其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既有的经营方针和政策,对现有业务
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或者中止或终止现有主要
业务。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发行债券、认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
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目标公司的股权的权利(本
协议签订日之前经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可转债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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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促使目标公司进行重大投资行
为、重大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购置、租赁和处置,进行公司并购、解散
或重组行为。

     (4)进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或调整(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
的除外),修改公司章程。

     (5)就任何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争议的和解,或提起诉讼或仲
裁。

     (6)采取可能对目标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八)特别约定

     1、业绩对赌

     (1)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三年合计归属于目标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0,500 万元(以目标公司年度报告公告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如转让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作出补偿。
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业绩差额部分,即 20,500 万元与目标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三年合计归属于目标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目标公司年度报告公告的合并报表
数据为准)的差额。

     (3)转让方因本协议约定对受让方做出补偿的形式为现金方式。自受让方
发送现金补偿通知书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转让方未完成补偿支付给受让方的,
受让方有权处置转让方所持有的股权及其他财产以获得同等现金补偿。

     (4)各方承诺在对赌期内通过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相
关决议,以保证经营团队自主经营权,促使目标公司经营团队稳定,更好地实现
目标公司业绩目标。

     2、转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 3 年内,不再通过股份转让、大宗交易
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数量。

     3、表决权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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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让方一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五(5)个
工作日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2.8096%股份(对应
43,824,702 股)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① 标的股份完成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② 转让方已收到受让方足额支付的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的 95%;

     目标公司董事会换届且受让方提名的超过届时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过半数
的董事当选(以相关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为准)均满足之日起(“表决权放弃
日”),转让方一放弃表决权的期间为表决权放弃日起至长期。转让方一承诺转
让完成之后不谋求目标公司控制权。

     (2)在按照本协议约定放弃表决权的期间内,如转让方一将其所持除标的
股份外的剩余股份转让给关联方或其一致行动人,转让方应确保该受让方知悉且
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承诺放弃其受让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如在不违反本协议相
关约定前提下,转让方一将其所持剩余股份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影响转
让后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即转让后的股份具有表决权。

     (3)在按照本协议约定放弃表决权的期间内,转让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份数量发生增加或者减少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
分股份、配股、二级市场交易、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情形或者其他原因),放
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
份。

     (4)在按照本协议约定放弃表决权的期间内,如因目标公司出现非公开发
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标的公司股票等
情形,但转让方一未参与认购等原因导致转让方一所持股份比例被稀释的,转让
方一按本协议约定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不变,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应相应调
整;在上述情形下,如转让方一减持标的公司股份,各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执
行。

       (九)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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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让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除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转让方及其实
际控制人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标的
公司业务或经营活动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相关商业机会应无
偿提供给目标公司。

     2、各方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
形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目标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3、本次交易前,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因历史原因控制的机械零部件产业领域
的资产和业务,其中:与目标公司存在产业相关性的企业,可在履行审计、评估
等程序后,由目标公司自主选择是否收购。

     4、双方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共同推动并维持目标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
人员的相对稳定,梳理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并促使上述人员与目标公司签
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十)转让方的声明与承诺

     转让方特此向受让方承诺并保证:

     1、转让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转让
方一为签订及履行本协议已取得执行董事许可、授权及批准,后续仍需经转让方
一股东会许可、授权及批准,转让方应积极促成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本协议;为确
保本协议的执行,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转让方一股东会的许可、授权及
批准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日后被撤销、暂缓执行或终止执行的情形。

     2、转让方具有充分的权力及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系转让方的真
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转让方合法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3、转让方保证已就本协议涉及的有关情况向受让方作了披露,不存在对本
协议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或转让方
已有的或可预见的行政调查、诉讼、仲裁等)。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一切有关
目标公司、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或标的股份的文件和资料或作出的一切陈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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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和承诺均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在所有重大方面无隐瞒、虚
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之处。

     4、转让方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不违反其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公告等程序。

     5、转让方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
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其提起诉讼、仲裁、
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股份被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6、除已经向受让方披露的标的股份现有质押登记外,转让方承诺不存在为
第三方代为持有相应标的股份的情况,标的股份未设置任何第三人权益及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标的股份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
的所有权。转让方保证至迟在受让方通知转让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次
股份转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股份现有质押,确保标的股份转让不存在
任何限制。

     7、在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不得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份的
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人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
于处置标的股份的文件。

     8、除已向受让方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未被设立任何
抵押、质押、留置;目标公司的资产均为合法取得,除已经向受让方披露的资产
瑕疵外,所有其他资产均权属清晰,且已经取得相应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权属证明(如需),目标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处分
权。

     9、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全部重要证照、许可、批准
等(以下合称“经营资质文件”)都已依法获得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在申请,且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经营资质文件被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撤销、吊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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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运营活动和交易(包括关联交易)
均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
对目标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11、转让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的情形。转
让方、目标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行
为。目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可能对目标公司融
资、重组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已经披露的除外),均不存在任何未决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已经披露的除外)。

     1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完成所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税务登记,并
依法纳税,不存在可能会引致重大税务处罚或补缴税款的情形。

     1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制度使用印章的情形。

     15、目标公司在交易所作出的所有公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任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6、截至本协议签署日,除已经向受让方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或有负债事项。除转让方或目标公司已经向受让方
披露的情形外,对目标公司因为交割日之前事项引发任何诉讼、责任或罚款,如
因此导致目标公司经济损失的,自受让方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受让方。

     17、转让方将协助目标公司、受让方向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
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18、在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和交付需转让方
签署或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文件及证书等,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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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履行法律法规、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项义务。

     (十一)受让方的声明与承诺

     受让方特此向转让方承诺并保证:

     1、受让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签署及履行本
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2、除本协议所述生效条件外,受让方具有充分的权力及授权签署并履行本
协议,本协议系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受让方合法和
有约束力的义务。

     3、受让方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不违反自身的公司章程,不违反其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
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
决、公告等程序。

     4、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并
确保其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5、受让方不存在:(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 3 年有严重
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
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6、受让方保证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其
他相关方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7、在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和交付需受让方
签署或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文件及证书等,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8、履行法律法规、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项义务。

     (十二)费用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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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
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收费及支出。

     (2)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
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
扣以及代缴义务,法律或政府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或其它函电(“通知”)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以中文书写,以电子邮件、快递服务或挂号邮件方式传送。

     2、根据上述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发出或送达:(1)如果
交快递公司递送或交专人递送,在有关通知的收件人签收之时视为已送达;如收
件人故意不签收的,有关通知自发件人发出通知后第三(3)个日历日视为已送
达;(2)如果经电子邮件发送,则在有关电子邮件成功传送时视为已送达;(3)
如果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递送,则以投邮后的第五(5)个日历日视为已送达。

     3、任何一方的上述收件人、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
变更发生后的七(7)个日历日之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目标公司及另一方。在接到
书面通知之前,原地址有效;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新地址有效。

     (十四)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只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协议其他方根据本协议的
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交
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
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但是,
如下信息除外:

     (1)在一方提供该等信息前,已经为他方所获得或掌握的,并且没有任何
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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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适用法律或法院最终的不可上诉判决、裁定或命令而披露或使用
的信息;

     (3)合法地从第三人获得的由第三人合法拥有并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该等信
息;

     (4)根据交易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涉及本次交易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要求,应予以披露的信息;

     (5)在被披露以前,并非由于一方的责任,已经为公众知晓并且没有保密
必要的信息。

     2、双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要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和相关债权人、
债务人除外)透露或传达。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的规定仍然持续长期有效,直至保密信息不具有保
密性。

     4、如本次交易未能达成或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
资料的义务。

     5、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确保其员工、雇员、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十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对协议另一方的陈述
或保证,构成该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
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

     2、如受让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
日,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该笔应付未付款项每日 0.5‰的违约金。如果逾期
超过三十(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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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转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办理原质押登记股份的解除登记手续的,
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已支付款项每日 0.5‰的违约金。如果逾
期超过三十(30)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4、如转让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其持有的标的
公司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的,转让方须向受让方支付其转让股份所得的 30%作为
违约金。

     5、上述各项违约责任条款相互独立,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适用上述一项或
数项违约责任条款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本协议项下的违约金及赔偿金须在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或违约事项并经
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7、因一方的违约致使其他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当
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
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十六)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等均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对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包括与本协议存在、有
效性或终止或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有关的一切问题),本协议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上述争
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十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地震、
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由此可能造
成的损失,立即用可能的快捷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十五(15)个日历日内提供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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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不可抗力及其程度的证据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
的原因。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并
达成书面协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各项义
务,则该方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承担责任,但该
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能免除责任。

     (十八)本协议的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自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受让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其他条款自目标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转让方一的自愿锁定承诺事项、本次
股份转让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且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批准之日起
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受让方将积极履行与标的股份转让相关的国资审批程序,
转让方应提供必要配合。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3、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一方如发生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
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标的股份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双方
根据具体情况,可协商相应修改本协议。

     4、在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某部
分根据中国法律被确定为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或违反公共利益,协议其他
部分的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不应受到任何影响和损害。双方应真诚
地进行磋商,商定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代替失效的条款。

     5、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亦不作为
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曾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妨
碍其再次或进一步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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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协议中,就某一项权利的设定及行使并不排除任何其他权利(不论是
基于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的设定及行使。

     7、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下转让
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8、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协议自始无效(但保密条款除外)。
在此情况下,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9、协议自始无效或解除的,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资金利息(存放共管
账户的资金利息为共管账户产生的孳息,已由共管账户支付至转让方的资金利息
为转让方收到之日起至款项返还之日止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应
当于协议无效或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全额返还受让方。逾期返还的,转让方应当自
应付未付之日起向受让方支付该笔应付未付款项每日 0.5‰的违约金。如因一方
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效的,由该方向另一方另行赔偿损失。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奇精控股共持有奇精机械 99,960,000 股股份,其中,
质押 49,795,814 股。本次权益变动,奇精控股拟转让 56,135,298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9.2169%,其中质押 5,971,1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78%。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奇精控股保证至迟在宁波工投集团通知奇精控股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次股份转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股份现有
质押,确保标的股份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

     奇精控股在奇精机械 IPO 时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
持发行人股份。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3、减
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
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发行人
股份。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
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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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
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奇精机械于 2017 年 2 月 6 日上市,奇精控股已履行
完上述第 1 项锁定承诺,上述第 2 项锁定承诺将于 2022 年 2 月 5 日到期。宁波
工投集团本次受让的股份将继续履行奇精控股在奇精机械 IPO 时作出的自愿锁
定承诺直至到期。奇精控股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豁免其自愿性锁定承诺,本
次豁免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事项已经奇精机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奇精机械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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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工投集团合计受让 57,626,666 股股份需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 8.8 亿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
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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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奇精机械
主营业务或对奇精机械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
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改组(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1、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

     上市公司董事会拟由 9 人组成,董事长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非独
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受让方推荐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1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转让方推荐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双方应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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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推动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中当选;转让方应促使并推动受
让方推荐的候选人当选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超过半数席位,以使受让方取得
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双方共同推荐受让方委派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至新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上市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需按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规则和上
市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程序。上市公司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推荐的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确定中应共
同选举至少一名受让方推荐的董事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2、对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进行改组

     上市公司监事会拟由 3 人组成。其中,受让方推荐 1 名监事候选人、转让方
推荐 1 名监事候选人,双方应促使并推动上述监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中当选,并和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双方共同推荐受让方的当
选监事为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候选人。上市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会主席的产
生需按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程序。

    3、对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调整(换届)

    上市公司现有中高级管理人员在尽责履职的前提下保持相对稳定,适当调
整、优化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总经理由转让方推荐并经上市公
司董事会聘任产生;双方均可向上市公司推荐副总经理,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聘
任产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由受让方推荐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聘
任产生。

    4、若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以与国资
监管要求相衔接。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
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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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
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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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
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内容如下:

     (一)保证人员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奇精机械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领薪。

     保证奇精机械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
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奇精机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保证奇精机械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奇精机械的控制之下,
并为奇精机械独立拥有和运营。

     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奇精机械的资金、资
产;不以奇精机械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保证奇精机械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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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奇精机械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
账户。

     保证奇精机械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奇精机械的资金
使用调度,不干涉奇精机械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保证奇精机械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奇精机械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保证奇精机械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证奇精机械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奇精机械的业务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奇精机械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相关承诺
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本公司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外,未
投资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
也未派遣他人在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
业任职。(二)本公司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奇精机械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派遣他人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三)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奇精机械
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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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奇精机械造成的一切损失。

     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承诺如下: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投资或控制的
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奇精机
械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投
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奇精机械签订关
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奇精机械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二)本
公司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奇精机械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
在奇精机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
违规要求奇精机械提供担保。(三)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
公司作为奇精机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
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奇精机械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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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
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
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
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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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

员的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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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宁波工投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754.66            83,148.82      94,188.19        120,267.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736.05              146.82           66.47              3.35
融资产
  应收票据                    5,333.63            5,241.95       4,078.41          1,944.70
  应收账款                    9,959.53            8,484.09       9,306.87          9,699.84
  预付款项                  13,729.78             5,429.64       6,427.67          9,741.67
  其他应收款                   662.06             1,862.54       2,247.59          3,651.91
    其中:应收利息                     -            10.59          410.07          1,844.89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31,298.98            30,551.81      34,241.69         35,697.48
  其他流动资产              63,484.14            10,680.65       5,133.42         17,156.21
     流动资产合计          159,958.83           145,546.33     155,690.29        198,162.5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5,811.31           231,411.84     146,352.91        140,593.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0.22                0.22           0.22              0.22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8,397.96           222,798.69     224,822.50        210,512.77

  投资性房地产             311,859.58           309,242.28     311,496.97        311,717.39
  固定资产                  63,815.31            66,858.76      70,102.18         53,132.62

  在建工程                    3,642.46            1,250.87         535.91          7,617.37
  无形资产                    2,011.26            2,022.14       2,010.14          2,058.58
  商誉                            5.80                5.80           5.80              5.80
  长期待摊费用                 844.79              949.17        1,249.91          1,306.72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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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96.06           4,567.76     6,308.98         6,545.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2.44            862.45      1,605.46         2,195.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1,647.19         839,969.99   764,490.98       735,685.99
       资产总计        1,061,606.02        985,516.32   920,181.27       933,848.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9,132.05          23,463.10    45,481.53        36,573.80
  应付票据                  550.18           3,328.66     1,490.70         6,103.12
  应付账款               24,682.24          16,738.56    12,397.35        13,059.52
  预收款项               19,275.52          13,583.55    18,672.85        12,618.22
  应付职工薪酬              601.96            791.37       981.29            584.48
  应交税费                3,393.96           3,883.18     4,057.93         4,080.42
  其他应付款             31,034.47          31,326.95    33,720.67        30,869.48
      其中:应付利息              -           743.18       303.37            428.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000.00                  -     9,960.00        44,573.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23,670.38          93,115.37   126,762.32       148,462.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5,996.86         166,996.86   179,069.86       147,386.86
  应付债券               29,941.94          29,920.34            -                 -
  长期应付款              6,559.64           5,651.01    15,690.20        12,353.28
  递延收益                1,521.37           1,583.98     1,777.70         1,473.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057.81          13,049.34    11,044.83        12,672.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77.62         217,201.53   207,582.60       173,885.81
       负债合计         319,748.01         310,316.89   334,344.91       322,347.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0,000.00         210,000.00   210,000.00       210,000.00
  资本公积              186,980.25         180,967.92   109,543.58       150,796.30
  其他综合收益           18,266.48          21,249.22    15,233.87        20,702.02
  盈余公积               18,776.46          18,776.46    16,484.78        13,457.89
  未分配利润            218,438.00         194,115.98   165,168.16       147,81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52,461.19         625,109.59   516,430.39       542,768.5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9,396.82          50,089.84    69,405.97        68,732.19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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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858.02          675,199.43         585,836.36       611,500.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1,606.02             985,516.32         920,181.27       933,848.5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收入                      365,843.65         604,198.58       376,009.57      181,403.54

减:营业成本                      342,693.73         571,534.10       355,166.98     161,099.72

    税金及附加                       2,127.51          4,292.62         3,744.86        5,025.87

    销售费用                         4,617.83          5,730.40         6,309.46        4,929.15

    管理费用                         6,967.06          9,416.54         8,573.58        7,547.45

    研发费用                           180.48           258.14            277.46         404.50

    财务费用                         7,018.06          9,214.54         8,345.83        8,894.83

 加:其他收益                        1,583.35          2,414.13         3,193.31        2,375.05
      投资收益(损失以“-”
                                    33,615.06         32,417.99        26,042.54      24,899.19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2.61             32.46           369.00        2,461.80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93.87           -467.40           642.67        1,043.6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38                 -          36.43            7.7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37,333.29         38,149.42        23,875.36       24,289.38

加:营业外收入                         327.86           502.70            395.26         293.37

减:营业外支出                          28.56           230.01            443.39         136.12

三、利润总额                        37,632.59         38,422.12        23,827.23       24,446.63

减:所得税费用                       3,977.22          3,246.01         1,696.52        4,443.73

四、净利润                          33,655.37         35,176.10        22,130.71      20,002.90

  少数股东损益                             6.98         782.06            324.39         -12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3,648.39         34,394.05        21,806.32     20,130.286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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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6,579.75       638,476.26      399,299.47    168,862.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17.48          1,262.19         972.41      1,390.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110.96         13,848.18      17,555.62     15,008.2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5,908.19       653,586.64      417,827.50    185,260.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3,957.19       595,058.86      375,264.63    146,871.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162.46          9,830.44        9,026.22     8,436.9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78.80          8,664.16        7,378.58     6,708.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412.50         14,478.42      10,279.23     11,672.5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710.95       628,031.88      401,948.67    173,690.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7.24         25,554.76      15,878.83     11,570.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727.79         31,832.33       27,030.35    11,742.33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6,431.70         26,711.83       17,522.76    15,435.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109.06          5,719.83          173.44      5,274.7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8.97                 -               -        12.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97.53         64,263.99      44,726.56     32,465.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83.47          2,913.41        3,061.83     7,803.0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2,440.66       109,755.56       27,312.25     22,943.9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855.00         43,486.61               -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779.12       156,155.58       30,374.08     30,746.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81.59        -91,891.59      14,352.48      1,718.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9,300.00         16,580.00               -     2,3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39,300.00         16,580.00               -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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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633.23   148,002.00     177,702.21    268,704.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3.74    77,000.00               -        31.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936.97   241,582.00     177,702.21    271,036.3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000.00   162,078.00     171,724.47    277,796.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6,985.57    13,146.94      12,270.42     14,199.4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60.00          117.31        134.41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71       50,824.77        23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985.57   175,812.64     234,819.66    292,23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51.40    65,769.35      -57,117.45   -21,194.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70       19.58            42.63       -30.8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8.76      -547.89      -26,843.51    -7,936.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427.08    89,974.98     116,818.49    124,754.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995.84    89,427.08      89,974.98    116,8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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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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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证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证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
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协议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与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补缴社保公积金、规范票据使用、规范资金往来、减持意向、可
转债有关摊薄即期回报、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计划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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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田平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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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陆建强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孟晨斌                   石新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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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之签字盖章页)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田平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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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附表


                                        基本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龙街道气象北路 289 号
股票简称               奇精机械                 股票代码           603677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丰西路 22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是 □ 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
                       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
东                                              实际控制人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是否拥有境内、外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
                       1 家上市公司 5%以上      两个以上上市公
公司持股 5%以上                                                    司家数
                       的股权。                 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 57,626,666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 取得 29.9931%股权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是 □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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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   是      否 □
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备注: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程
情况                   序,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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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
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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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田平岳


                                                                 年   月    日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