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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
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
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
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
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
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
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
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 2020 年将相关运输成本
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
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
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发生在商
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
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具体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度影响金额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名称                 合并报表          母公司

                           营业成本            21,915,595.73    21,580,239.18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
                           销售费用           -21,915,595.73   -21,580,239.18
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
                           购买商品、接受劳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21,915,595.73    21,580,239.18
                           务支付的现金
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分类至营业成本。                              -21,915,595.73   -21,580,239.18
                           动有关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
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