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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2022-03-2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奇
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
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股票等
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1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发展阶段属于成
长期的规定处理。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
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当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分配预案或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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