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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悦)2022-03-2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       悦)
    作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曹悦先生历任浙江省政府联络办法制处主任科员,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
科员。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浙江律师进修学院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万邦德医
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国检
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护童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经自查,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公平性以及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得到了有
力的保证,符合监管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1
过,本人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审计
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及委员。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其中通讯会议 8 次,现
场会议 3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1 次)。本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其中通讯会议 3 次,现场会议 1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1 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
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本年度
任职期间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
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及委员、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1 年,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年度任职期间,审计委员
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2021 年,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年度任职期间,公
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
开提名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现场参会的同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参


                                    2
加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
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使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
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
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
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
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高管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与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
提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上
市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要求,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
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认
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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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非经营性
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可转债募投
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部
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严重偏离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 1 次,未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需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的情形。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


                                     4
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
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
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完成了“奇精转债”第三期付息,共计支付利息
3,298,080.00 元。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
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或配合公司发展,部分董事辞去了董事、专门委员会
委员、召集人等职务。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产生了新的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
的工作制度,在报告期内对各自分管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运作规范,积极地维护股东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懈努力。
    (十二)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1、执行新租赁准则事项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执行新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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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人认为公司进行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
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悦
                                                       2022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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