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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精机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关于
亏损合同的判断”不涉及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施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并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
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
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
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
确认为相关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
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解释 15 号
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
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
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
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
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不涉及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