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 1 号公司梅桥厂区办 公楼 1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038,2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6.7742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文祥先生主持,受疫情反复影响,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王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田林女士出席了会议;总裁汪伟东先生,副总裁周陈先生、叶鸣 琦先生、汪东敏先生,财务总监姚利群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卢文祥 99,038,298 100.0000 是 1.02 汪伟东 99,038,298 100.0000 是 1.03 周 陈 99,038,298 100.0000 是 1.04 吴国荣 99,038,298 100.0000 是 1.05 王 伟 99,038,298 100.0000 是 1.06 缪 开 99,038,298 100.0000 是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明新国 99,038,298 100.0000 是 2.02 曹 悦 99,038,298 100.0000 是 2.03 潘 俊 99,038,298 100.0000 是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王 秉 99,038,298 100.0000 是 3.02 刘 青 99,038,298 100.0000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卢文祥 14,108,640 100.0000 1.02 汪伟东 14,108,640 100.0000 1.03 周 陈 14,108,640 100.0000 1.04 吴国荣 14,108,640 100.0000 1.05 王 伟 14,108,640 100.0000 1.06 缪 开 14,108,640 100.0000 2.01 明新国 14,108,640 100.0000 2.02 曹 悦 14,108,640 100.0000 2.03 潘 俊 14,108,640 100.0000 3.01 王 秉 14,108,640 100.0000 3.02 刘 青 14,108,640 1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 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 43,824,702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4)。因此,上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宏川先生、陈旖旎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