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7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
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
有保本约定、收益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8号)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36,000.00万
元,每张面值 100元,共计3,600,000张,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038.30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61.7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
验[2019]479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江苏太平
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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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2018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以
及 2019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
投资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 58,392.75 36,000.00
三、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 投资品种及收益: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较高收益的投资理财产
品。预期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将高于银行同期存款水平。
(三)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 具体实施: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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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配合相关工作,内审部对理财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
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
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五、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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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
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2.5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
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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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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