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关于“石英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0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英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转股价格:15.25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即顺延至 2020 年 5 月 6 日可开始转股。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8 号文核准,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3,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36,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4 号文同意,公
司 3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石英转债”,债券代码“11354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江苏太
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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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石英转
债”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顺延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可开始转股。
二、 石英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 发行规模:人民币总额 36,000.00 万元
(二) 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 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
第四年 2.0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50%
(四) 债券期限:6 年,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
(五) 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0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即顺延至 2020 年 5 月 6 日可开始转股
(六) 转股价格:15.25 元/股
三、 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 转股代码及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48
可转债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二) 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石英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
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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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
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
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
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
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
份。
(三) 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自 2020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
下述时间除外:
1、石英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 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
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
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 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
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 转股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 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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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转债采用每年付息 1 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
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
年度利息。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25 元/股,不低于募
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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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
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
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
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
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较高者。
2. 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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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五、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石英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7018519
联系邮箱:dsh@quartzpacific.com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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