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2年10月。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8 号)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36,00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600,000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1,038.3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61.70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
汇会验[2019]4797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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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2018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以及 2019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投资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 58,392.75 36,000.00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累计已投资金额
年产 6,000 吨电子级
58,392.75 36,000.00 14,371.04
石英产品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募投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 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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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 原计划建成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底,该项目未能按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受新冠疫情
和能源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经审慎研究,公司将“年
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该
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其他事项不存在
变更。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外部不可控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进
度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年产 6,000 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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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
定的相关要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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