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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

   书》,拟投资3.3亿元建设年产1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开发论证阶段,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立项备案、环保审批、

   施工许可、不动产权证等项目落地的相关合规性手续;

   项目将根据进度计划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和经营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后续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

   能对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终)止等

   风险,将对项目的实施及未来收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一、投资项目概述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江苏省赣榆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简称“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建设年
产1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本项目计
划投资额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8亿元,流动资金1.5亿元,预计建
设周期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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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项目
实施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管委会与本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2、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总投资为 33,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18,000 万元,
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预计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5,000 吨高纯石英砂的
生产能力。
    3、建设周期
    项目签约后 1 个月内,甲方按乙方要求,确保 2022 年 1 月开工建
设,预计建设周期 18 个月。
    4、建设地点
    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深圳路 18 号
    5、甲方责任与义务
    5.1 给予乙方项目投资综合奖、外资引进奖、科技配套奖励;
    5.2 给予乙方新建厂房建筑面积达 1 万平方以上部分给予乙方项目
建设扶持资金;
    5.3 给予乙方设备补贴奖,甲方按照乙方生产性设备实际投入按照
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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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给予乙方人才奖励,甲方对乙方的高管团队给予人才奖励政策;
    5.5 给予乙方资金扶持奖,甲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乙方一定
的产业引导扶持资金;
    5.6 乙方需要用电增容到 5,000KVA,甲方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变压
器及以上建设费用由甲方承担,建设工期六个月。
    6、乙方责任与义务
    6.1 按照甲方要求,自项目投产年度起前三年内,乙方每年需要完
成约定的产值和相应的税收指标。
    7、违约责任
    7.1 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各方确保按约定
执行,否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
限于继续履行协议(合同)、解除协议(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
金、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文书
的送达,双方约定以送到深圳路 18 号即视为送达;
    7.2 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与甲方关联公司连云港捷成
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买卖资产的《合同书》,乙方应将甲方
以奖励、扶持、补贴等名义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返还给甲方。
    7.3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违约的情形,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
亦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4 双方如对合同的相关问题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诉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签订合同,将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及政府的政策支持,
有利于推动公司产能的提升,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在高端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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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建设投资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陆续进
行投入,且本项目预计2022年开始建设,对公司本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项目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还需成立子公司承担该项目建设,完成土地
购买、产证办理、立项备案、环评审批、厂房设计、招标建设等工作,
在此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 将导致项目的
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
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尚未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协议中涉及的投资规
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
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进步等因素
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
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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