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自2022年07月01日至2022
年07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 “石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自2019年至2021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为14.69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石英转债”
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0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石英转债”
全部赎回。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石英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
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4.6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
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石英
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石英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石英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石英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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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石英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
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
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江
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石英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2022年07月21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石英转债”全部赎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石英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1498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2019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发 行 总 额 3.6 亿 元 , 期 限 6 年 。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2019]254号文同意,公司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2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石英转债”,债券代码“113548”。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石英转债”期限为6年,自2019年
10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
0.70%、第三年1.20%、第四年2.00%、第五年2.50%、第六年3.50%。转
股期自2020年05月0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止,目前转股价格为14.69元/
股。
二、 “石英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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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石
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自2019年至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后调整为14.69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石英转债”
的赎回条款。
三、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7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石英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石英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石英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四、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近 6 个月内的持有变动情况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石英转债”满足本次提前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交易“石英转债”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一)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 15:00)前,“石英转债”持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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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4.6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
日收市(当日 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石英转债”将全部冻结,停
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
部强制赎回“石英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石英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二) 本次赎回价格可能与“石英转债”当前市场价格存在差异,
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三) 若投资者持有的“石英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
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
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
司后续发布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石英转债”赎
回暨摘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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