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8-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水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对宁波水表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 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9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63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9.1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67.5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09]第 ZA1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承诺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 33,572.00 30,000.00 520.24 1.73%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48.00 9,000.00 97.53 1.08%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051.00 5,400.00 10.57 0.2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847.00 4,300.00 88.74 2.06%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967.55 10,967.55 100.00%
合计 66,418.00 59,667.55 11,684.63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56,259.19 元一并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该账户目前已注销。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
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额为 35,000.00 万元。
3、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684.63 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96.60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 13,347.73 万元(含已产生的利息)。
3、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公司使用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 8,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宁波水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宁波水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
3、宁波水表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水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晨 束学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