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0-04-10  

						公司代码:603700                                                             公司简称:宁水集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一系列重大规章制度。2019 年度,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更加细化的内部控制及风
险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
范围和工作程序,保证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确保了各项
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
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
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
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
营业务活动风险。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公司上市之后,公司正在不断面临新的管理要求。对此,
公司将根据不断发展的管理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
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
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将在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琳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