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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9-01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监事
    林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1,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公司监事陈翔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1,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公司监事陈海华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8,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
    大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3,242,000 股,林琪先生持有股份增加至 378,806 股;陈翔先生持有股份增加
    至 976,518 股;陈海华先生持有股份数增加至 335,577 股;徐大卫先生持有股份
    增加至 1,366,300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均不变。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监事林琪先生、陈翔先生、陈海华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大卫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35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减持时间
    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04,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林琪            董事、监事、              378,806       0.19% IPO 前取得:291,389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7,417 股
       陈翔            董事、监事、              976,518       0.48% IPO 前取得:751,168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25,350 股
       陈海华          董事、监事、              335,577       0.17% IPO 前取得:258,136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77,441 股

       徐大卫          董事、监事、         1,366,300          0.67% IPO 前取得:1,051,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15,300 股
              注: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 0.3 股,各减持主体持股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格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持股
  称      量(股)         例                                                 (元)     量(股)
                                                                 股)                                比例
林琪          85,000 0.0418% 2020/6/3              集中竞价    30.866        2,950,650     293,806   0.14%
                                  ~               交易        -38.625
                                  2020/8/30

陈翔          90,000 0.0443% 2020/7/1              集中竞价    31.72         2,924,400     886,518   0.44%
                                  ~               交易        -33.63
                                  2020/8/30
陈海华        51,000 0.0251% 2020/6/2              集中竞价    30.49         1,617,440     284,577   0.14%
                                  ~               交易        -32.60
                                  2020/8/30


                                                           2
徐大卫   126,300 0.0621% 2020/6/2     集中竞价   30.72        3,916,782   1,240,000   0.61%
                          ~          交易       -31.14
                          2020/8/3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
         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
         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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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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