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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及金额: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远仪表”)进行增资。增资后,兴远仪表注

      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加至 6,200 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 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9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6.67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5,339.1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67.55 万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22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          33,572.00             30,000.00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48.00              9,000.00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051.00              5,4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847.00              4,3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967.55

                 合计                         66,418.00             59,667.55

    三、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兴

远仪表作为募投项目“年产 405 万台智能水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后

续由公司和兴远仪表共同实施。

    为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

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兴远仪表增资 5,0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兴远仪表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加至 6,200 万元。

    四、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 777 弄 3 号 406

    法定代表人:王宗辉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7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34053091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计量器具; 水表的研发、销售;流量仪表配件、塑料制品、

机械配件、通用零部件、阀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

   增资前,公司持有兴远仪表 100%股份;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三)主要财务指标

   兴远仪表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其中 2019 年度财务数

据经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19 年度          3,534.38         2,904.75         629.63

    (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130.47            250.28          222.2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0 年度 1-9 月      4,628.17         2,785.58      1,842.59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386.27          229.73          212.96

   五、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对子公司增

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

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兴远仪表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

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兴远仪表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

制各项经营风险。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

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兴远仪表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

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水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