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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8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
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
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审
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陈翔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
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宁波水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陈翔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