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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9,015.24 万元,同比增长 1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309.10 万元,同比增加 6079.43 万元,增长
28.6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若有)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拟定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与 2020 年度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
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1-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交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 2021 年度董事会董
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 6 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董津贴;未在公
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交了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 2021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
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
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
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