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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查,张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选举董事长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同意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查,徐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同意选举徐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查,张世豪先生、张琳女士、王宗辉先生、徐云先生、王开拓先生、唐
绍祥先生、包建亚女士、马思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选举:
                                     委 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包建亚、王开拓、马思甜     包建亚
             提名委员会      唐绍祥、张世豪、包建亚     唐绍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思甜、张 琳、包建亚      马思甜
             战略委员会      王宗辉、徐 云、唐绍祥      王宗辉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马溯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同意聘任马溯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支
付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并按月度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
程,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的管理规范,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并按月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独立董事:唐绍祥、包建亚、马思甜
                    2022 年 3 月 15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唐绍祥(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包建亚(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思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