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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水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追加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追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的借款额
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
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

终审批为准。本次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追加申请借款额度完成后,公司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提高至 4 亿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

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