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关于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议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水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系公司上市
以来首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及 3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080,03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3.83 元/股,过户股份共计
1,080,03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2)。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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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
标,延长锁定期及存续期,第一个解锁期由 12 个月后调整为 24 个月后,第二个
解锁期由 24 个月后调整为 36 个月后,均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且两期解锁比例不变,则存续期对应由 36 个月
调整为 48 个月。考核年度顺延一年(即考核期为 2022 年、2023 年),同时降低
目标值,对 2021 年业绩不予以考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持股
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与员工代表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
2021 年的指标调整是基于公司在 2021 年末进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和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的预测,判断 2022 年国家宏观经济有望保持复苏态势,各地政府也将
预计会依循国家层面导向陆续落地行业相关利好政策,水表行业景气度在几大利
好因素加码下并不会消除。然 2022 年来,受俄乌危机及制裁措施、新一轮疫情
及防控政策等多因素冲击,中国经济“三重压力”再次增大,供需双双下滑,市
场预期恶化,经济增速显著放缓。公司业务开展受疫情影响有所滞延,原材料端
波动较大,安装节奏影响收入确认周期等等,对公司总体营收增长产生较大不利
影响。总体来说,2022 年公司受到整体经济环境、行业需求释放等多种客观因
素扰动,虽然公司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上述因素对公
司的影响,努力争取实现原定目标,但全年形势仍较为严峻。
因此,鉴于上述原因,已无法实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初衷。同时,因业绩
大幅波动,公司当前股价相较于员工持股计划启动时点已处于较低水平,根据“利
益共享、分险共担”机制,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无法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为更
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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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提前
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应经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规定,本员工持股
计划提前终止,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
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
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
作,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按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五、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有关规定。
公司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次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影响公司推出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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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初衷。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市场环境,择机推出新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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