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 唐绍祥先生,男,195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学历,经济学教授。1989 年 6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宁波大学应
用数学系教师、系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管理学系系
主任;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科技处、研究生部处长、常务
副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200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宁波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2020 年 9 月至今已退休。
2. 包建亚女士,女,1972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
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马思甜先生,男,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研究生,讲师。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
副主任;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8 年 11 月至
今,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书记。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其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的 1%或 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
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2 次。独立董事均严格履行
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仔细阅读会议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 年度,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
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毛磊
1 1 0 0 0 否 1
(离任)
陈世挺 1 1 0 0 0 否 1
(离任)
胡力明
1 1 0 0 0 否 1
(离任)
唐绍祥 7 6 1 0 0 否 2
包建亚 7 6 1 0 0 否 2
马思甜 7 6 1 0 0 否 2
2022年,通过到公司现场的方式,我们重点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业绩
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等董事会有关
决议执行方面进行了跟踪考察,同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
运营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
不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及时获取能够做出独立
判断的资料;在召开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传递给我们,有效配合我们
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日
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及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期间公司
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
的行业、规模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拥有丰富的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
最终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01,977,864股,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161,582,291.2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8.65%。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守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红政策,且充分考
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实现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利益方曾做
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利益
方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召集审计
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与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各1
次,且无缺席情况,通过各项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十)董事会换届情况
2022年2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3月组建了新一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体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事项均符合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十一)其他事项情况
1.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
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绍祥、包建亚、马思甜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唐绍祥(签字):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包建亚(签字):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思甜(签字):
二〇二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