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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10 月 23 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 1-9 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对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
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六个月
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90%。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证监会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
超过 45,940,000 股(含)。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
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70,000.00 万元),计
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             49,200           36,000

 2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100           1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合计                              83,300           7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的部分本公司将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最终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本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