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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9- 04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用途项目 1 的名称进行变更,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
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方案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                     39,200             36,000

 2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100             1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合计                                   73,300             7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的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
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方案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9,200              36,000

 2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100              1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合计                                73,300              7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的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

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不同
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项目
1 需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公司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确认,该项目以“通信
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项目名称进行备案。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相
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项目 1 的名称由“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
调整为“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
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因此,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更
新,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