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 00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 163 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1 号)等文件,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

发行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 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十

              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二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

              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发 行 对 象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及 认 购 方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式            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

              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 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

           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 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 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 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                    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 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定 价 基 准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发行价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具

格 及 定 价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原则       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

           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 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 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

           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

           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 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证

           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 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 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发行数量   求》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照目前 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照目前

           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 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
           数不超过 45,940,000 股(含)。若 不超过 68,910,000 股(含)。若公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 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

           本 次发 行前 公司总 股本发 生变 动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

           限将作相应调整。                  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

           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锁定期安
           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排
           月内不得转让。                    内不得转让。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更
新,并在本次发行预案中根据项目进展更新了募投项目的备案、环评及土地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