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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7 月 6 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7 月 1 日以专
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叶利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选举董事长叶利明先生、独立董事傅建伟先生、独立董事金英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叶利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选 举 独 立 董 事 傅 建 伟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金 英 女 士 、 董 事 徐 凤 娟
女 士 为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独 立 董 事 傅 建 伟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独 立 董 事 金英女士、独 立 董 事 单立平先 生 、董事徐凤娟女 士 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 立 董 事 金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选举独 立 董 事 单立平先 生 、独 立 董 事 傅建伟先生、董 事 叶盛洋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独 立 董 事 单立平先 生 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盛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秋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璟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娅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叶盛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徐凤娟女士、吴秋婷女士、赵立峰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叶盛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范月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
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
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叶盛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 年出生,本科学
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念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
委会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杭州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第四届绍兴市越城区青年联合会副会长等。
    叶盛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5%;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女士的儿
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吴秋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 年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兼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吴秋婷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1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高璟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8 年出生,本科学
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上海念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璟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的堂外甥女;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孙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绍兴汇联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渠道部客户经理,浙江浙大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绍兴震豪纺
织品有限公司会计,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
人。

    孙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徐凤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1 年出生,大专学
历。历任于绍兴市拖拉机附件厂、绍兴市丝织厂、绍兴市五交化公司。现任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
市越城区第五届政协常委、越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
长等。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学校文化建
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徐凤娟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30,659,7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3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叶利明先生是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赵立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 年出生,本科学
历,工程师。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总经
理办公室主任兼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
兴市越城区两新党务工作者协会理事、绍兴市新经济联谊会理事。先后荣获绍兴
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浙江省第五届优秀职工等荣誉称号。
    赵立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30,000 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范月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 年出生,本科学
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科长。现任公司财务管理
部部长。
    范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