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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叶盛洋先生任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秋婷女士
任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提名徐凤娟女士、吴秋婷女士、赵立峰先生任副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提名范月刚先生任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上述
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
合法。
    三、同意聘任叶盛洋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秋婷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徐凤娟女士、吴秋婷女士、赵立峰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范月刚先生任
公司财务总监。




                                                       2020 年 7 月 6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