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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1-1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8 号)
文核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
过 68,910,000 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68,9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6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2,225,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67,839.6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2,957,260.39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0]694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9,200                    36,000

2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100                    1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合 计                            73,300                    70,000

       截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已使用 131,966,727.15 元补充流动资金,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12,758,372.85 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专户用途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绍兴分行        9550880033507100214    360,000,000.00   通讯铁塔建设项目


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
                        1137620522000411       150,000,000.00   智能仓储系统项目
支行

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
                        353278501045             2,758,372.85   补充流动资金
支行

                   合    计                    512,758,372.85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0.13 万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8.01
万元(不含税)置换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置
换预先投入资金完成后,公司尚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61 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

        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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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共计 3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四、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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