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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洋科技:盛洋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
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及发表对公司重大事
项的独立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们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报告期初,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为:单立平先生、尤敏卫先生、朱锡坤先生。
    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为:单立平先生、傅建伟先生、金英女士。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尤
敏卫先生、朱锡坤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6 日,经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单立平先生、
傅建伟先生、金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1.现任独立董事
    单立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 年出生,法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职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2019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
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傅建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 年出生,本科,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浙江古越龙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
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9 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绍兴市物资回收公司财务会计,
2002 年 3 月至今任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师。2020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离任独立董事
      尤敏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 年出生,本科,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
副经理、部门经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职。
      朱锡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浙江省包装公司工程师、技改科长、科技部经理,浙江省包装行业协
调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
院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均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会议,
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具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加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是否出席
              应参加
   姓名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年度股东
               次数
                                                                        大会
 单立平               9          9          0          3          3      是
 傅建伟               4          4          0          3          0      否
 金    英             4          4          0          3          0      否
 尤敏卫
                      5          5          0          3          3      是
(已离任)
 朱锡坤
                 5          5          0         3          3     是
(已离任)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于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战
略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作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我们分别参与了各次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们对 2020 年度董事
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
情况发生。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方面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职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都会精心准备会议相关材
料,并及时准确地提交给我们,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另外
每次公司信息披露提交完成当日,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都会及时提醒我们关
注次日公告内容,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相关交易遵循了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
在损害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够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
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募集
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生。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核
定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酬的议案》。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我们
认为公司提名、聘任高管的程序合规,相关任职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情形,亦未有不符合独立性的情形,没有有关任职不良记录的现象。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盛洋科技 2019 年年度业绩预
盈公告》,对 2019 年度业绩进行了预告。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八)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章程》中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实
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分红回
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上方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9,7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97,000.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9.4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2019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
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
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
露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编制和披露公司信息,公告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47 次,定期报告 4 次,披露的事项和内容,
涵盖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了解、监督和核查,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
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
陷。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均为专门委员会成员。2020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认真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了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参
加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充分发挥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法律、财务等方
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
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能尊重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
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认真发挥在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