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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
   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虬晟光电担保
   的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因业务发展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
越城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银行敞口授信,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在人民
币 8,000 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8981.192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 698 号 2 号房
    法定代表人:徐凤娟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真空荧光显示屏、高密度点阵荧光显示模块;
研发、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配件、显示模块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94.8438%,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5.0937%,绍兴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0.0324%,顾水
花持股比例 0.030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7,765,985.16               298,444,501.69

    负债总额                          157,142,854.97               152,914,610.68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7,142,854.97               152,914,610.68

    资产净额                          150,623,130.19               145,529,891.01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2,144,352.76               298,691,731.62

    净利润                             37,662,278.88                 27,408,461.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银行授信合同担保
    担保期限:2 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担保范围: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2.在担
保合同中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
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担保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业务发展所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虬晟光电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在虬晟光电的持股比例为 94.8438%,本次担保比例为 100%,主要是由于剩
余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且包括多个自然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及自然人股东,办
理担保手续复杂,因此剩余股东的担保份额由公司分摊,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虬晟光电申请银行授
信在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 94.8438%的子公司,可有效控
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在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0 元,
公司累计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
事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
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