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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和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2-03  

                        股票代码:603703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意向
                   合同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就海上宽带卫星通
信终端集成研制项目,拟向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
“上市公司”或“公司”)进行采购,合同预计金额为 90,344,070 元人民币,本
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时间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本次签订的采购意向合同金额预计会对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采购意向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本次采购意向合同而对中交科技形成依赖。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和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俊、孔祥伦、顾成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国交北斗”)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
书面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协议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政策和定价
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认真审议该报告后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性合作,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
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与中交科技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将
深化与中交科技的业务合作,有效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在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     本次关联交易      前 12 个月实际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金额(元)      预计发生时间      发生金额(元)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北京中交通信    向关联人销售
                                    90,344,070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0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商品
                                                  后 12 个月内

       本次向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天线、卫星天线辅助材料、
Ku 频段的高通量 VSAT 卫星天线、L 波段卫星通信终端、网络和视频监控控制终
端、集成研制应急卫星电话终端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院 66 号楼 2 层 206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院 66 号楼 2 层 206
法定代表人         孔祥伦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52150343Q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
                   信设备制造(印刷电路板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销售通信设备;设备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
经营范围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6 日

    中交科技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5,956,363.33

负债总额                                                            84,527,385.78

净资产                                                             131,428,977.55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23,929,123.83

净利润                                                              25,852,454.76

资产负债率                                                                39.1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交北斗系盛洋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下属交通运
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通信集团”)实际控制国交北斗及中交
科技,中交科技为盛洋科技的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董事孔祥伦任中交科技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张俊任交通通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上市公司
董事顾成任交通通信集团实际控制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规定,本次盛洋科技与中交科技签订采购意向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中交科技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下属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为国内用户提供卫星通信服务及终端设备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是一家卫
星通信及终端设备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交科技就海上宽带卫星通信终端集成研制项目,向盛洋科技进行采购。合
同预计金额为 90,344,070 元人民币,采购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天线、卫星天线
辅助材料、Ku 频段的高通量 VSAT 卫星天线、L 波段卫星通信终端、网络和视
频监控控制终端、集成研制应急卫星电话终端等。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2 条第(三)项
“销售产品、商品”。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采购意向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意向合同标的及价格
    (1)合同总价共计 90,344,070.00 元人民币,说明:该成交意向价格为最
低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成交价格包括关税、增值税、
运保费等税费,提供 13%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向合同标的设备配置清单及价格见
附件。
    (2)卖方提供的意向合同标的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详见正式合同。
    2、付款方式
    (1)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并验收合格,以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
发票后的 120-180 日内以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
    (2)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自身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3)在卖方未能收到交付设备全额货款前,设备的所有权归属卖方。交付
设备全额货款付清后,设备所有权自然转为买方。
    四、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中交科技将向盛洋科技采购海上宽带卫星通讯终端集成研制项目所需设备
及相关配件,总价预计 90,344,070 元人民币。盛洋科技与中交科技的关联交易
定价系综合参考相关产品需求及市场价格等因素,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采购意向合同的签署,双方利用各自优势互补,开展强强合作,共
同进行卫星通信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品的合作。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性合作,签订的采购意向合同金额预计会对本年
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采购意向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本次采购意向合同而对中交科技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