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盛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盛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四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
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
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023 年 4 月 19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