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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盛洋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
   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
   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
   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
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
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
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
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
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风控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
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
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
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
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