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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洋科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盛洋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2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与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盛洋科
技的《公司章程》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其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核查。


     二、盛洋科技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
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涉及币种、品种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
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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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业务开展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
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
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
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
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
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
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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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
要性。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较为
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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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
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
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
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因素可能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保荐机构对盛洋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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