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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意药业:诚意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9 月 9 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颜贻意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72%;

● 2021 年 9 月 16 日,颜贻意与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优美
利金安 9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美利投资公司”)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颜贻意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817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4014%减少至
23.584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浙江诚意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021 年 9 月 16 日,颜贻意先生与优美利投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颜贻意先生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72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颜贻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颜贻意        68,737,200      29.4014         55,137,200      23.5842
     合计         68,737,200      29.4014         55,137,200      23.5842


    一、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6 日,颜贻意先生与优美利投资公司(代表“优美利金安 99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颜贻意先生拟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72 %,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优美
利投资公司。夏延开为优美利金安 9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目前持有
该基金 100%份额,其控制的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主要产品盐酸
氨基葡萄糖胶囊 0.24g 规格的全国总经销商及胆益宁片的全国总经销商。本次转
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
让前颜贻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73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0%,转让前
优美利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颜贻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13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842%, 优美利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72%。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
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
     (一)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颜贻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32219490203***
  通讯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金龙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梅
                                        花山庄馨园别墅 2704 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6003001E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8 日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出让方): 颜贻意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优美利金安 9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360】万股股份(对应标的公司总股
本的【5.817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
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该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3、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收盘价格的 90%,即 12.86 元/股。
    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标的股份数量 13,600,000 股,即人民币
174,896,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捌拾玖万陆仟元整)。
    4、付款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甲方确保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项下
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给予合规性确认后 20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事项。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如下收款账户支付转让价
款总额的 20%,即人民币 34,979,200 元(大写:人民币叄仟肆佰玖拾柒万玖仟
贰佰元整);完成标的股份过户交割后 90 日内,乙方以金安 99 号基金净资产为
限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如下收款账户。


                                    3
    5、交割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乙方,乙方享有与标的
股份相关的全部股东权益,甲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
日,标的股份对应的标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6、税费
    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相关说明及后续涉及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依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实施减持。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
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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