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的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金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药学硕士研究
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临床药理科主管药师、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D 经理、海南新明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吾九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融康健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安蒂康生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德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鼎钰
汇康(天津)经济贸易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管理合
伙人、中钰健康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钰医生联盟创业有限公司董事、中
钰(毫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励
合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陈志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72 年 6 月出生,民建会党派,会计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
理、副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
所长。现任杭州中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
东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品森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市破产管理人
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浙
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法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7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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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三级律师。历任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现任浙
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兼任温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律师协会资产与财务管理委
员会主任、温州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诚意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的情形。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金涛 4 4 0 0
陈志刚 4 4 0 0
夏法沪 4 4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金涛 1 1 0
陈志刚 1 1 0
夏法沪 1 1 0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金涛 2 2 0 0
(2)、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志刚 4 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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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法沪 4 4 0 0
(3)、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金涛 3 3 0 0
夏法沪 3 3 0 0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夏法沪 2 2 0 0
陈志刚 2 2 0 0
(二)、对会议审议事项表决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议案提出、审议和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会议的决议及审议事项均合法、有效,我们未对董事及所
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支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以
及对 2022 年度经营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
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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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
业绩考核办法及薪酬方案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发放程
序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将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赵春
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任秉钧先生、厉市生先生、张志宏先生、吕志
东先生、柯泽慧女、吕孙战先生士为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1 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
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
从业资格,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及时按照要求尽职
尽责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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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主体严格
履行相应承诺,未出现承诺履行违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遵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
范能力,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已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
要缺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期间,遵照
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日
常工作。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法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各项会
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
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质,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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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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