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17-048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利润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不产生影响,未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根据该规定的要求,公司将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企
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
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1 月 1 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通知,根据该规定的要求,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收到的与企业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基于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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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公司将 2016
年 1 月至 12 月发生的房产税 961,929.71 元、土地使用税 1,315,275.63 元、
印花税 4,581,356.47 元和车船使用税 1,380.00 元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
金及附加”,2016 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
不影响当期及前期净利润。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收到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变更仅对利润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
等数据不产生影响,且未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
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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