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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合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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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百合花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5号)批准,百合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1,12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含老股转
让)为人民币47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40,235.85元(不含
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759,764.1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4日对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SHA1021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银河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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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         34,529.75                  34,529.75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43,129.75                  43,129.75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用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已经到期,公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
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一年内(含一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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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
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等,不会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会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
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
制资金安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银河证券同意百合花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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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
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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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荣涛                             欧阳祖军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