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4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
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
二、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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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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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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