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0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百合
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5 号)批准,百合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 1,12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
含 老 股 转 让 ) 为 人 民 币 477,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3,240,235.85 元(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为 45,7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33,759,764.1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位,
并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6 年 12 月 14 日
“XYZH/2016SHA10219”号报告审验。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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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 34,529.75 34,529.75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43,129.75 43,129.75
三、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公司制定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
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结余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其中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活期存款 理财产品 小计 :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江东支行 1202090429900099001 410.61 2,000.00 2,410.61 156.71
中信银行临江支行 8110801013100826803 596.19 12,000.00 12,596.19 856.19
浦发银行江东支行 95150154740003118 1,741.43 4,000.00 5,741.43 440.43
合计 2,748.24 18,000.00 20,748.24 1,453.33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仍将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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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
要或进度,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百合花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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