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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合花:百合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5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作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
陈立荣先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
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
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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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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