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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合花:百合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03-21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资格和条件。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
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
况、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发展潜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战略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概况、
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投资概算等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对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
为,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
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
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根据《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发行对象陈立荣先生同意对之前签署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通过认真审阅《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补充协议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
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公司
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
审核并出具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XYZH/2023SHAA1F0007),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22 年 1-9 月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形编制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
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3SHAA1B0011),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