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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4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临时紧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以达到员工激励
的目的,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的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名称已由“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