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芯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
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8-2020 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盈
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
行,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公
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为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规范运行和风险防范提
供有力的保障,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
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勤勉尽
责,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合法合规,我们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调动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
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
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